哈三联: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王 栋、刘洪泉、曾国林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