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福胜(已离任)

查股网  2025-04-25  哈三联(002900)公司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个人工作安排于2024年8月15日辞任。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福胜,1964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曾任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广电黑龙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思哲睿智能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2019年12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福胜21100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共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审查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等,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本人亲自出席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涉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利润分配、出售股票资产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在形成独立董事专项审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内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监察审计中心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保持通畅交流,审慎地站在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立场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主要通过电话及现场交流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任期内现场工作时间10天。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能够定期与本人沟通经营情况,及时向本人报送相关文件、资料,确保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同时,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及时掌握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变化情况,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理解及专业履职能力。

二、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本人由于工作安排向董事会提出辞任独立董事申请,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提名王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禁止情形,且董事会提名及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8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王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本人认为该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下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4)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5)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6)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履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关注公司运行情况,参与重大决策,

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不断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虽已离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来将继续关注公司成长,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能够更加稳健运营、规范运作,坚定的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独立董事:王福胜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