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关于2023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如下: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不超过3.3亿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不超过1.5亿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不超过1.5亿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不超过2.0亿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不超过1.2亿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不超过4.5亿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过1.0亿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以全信用方式授予,无须办理任何资产抵押等手续,且非使用时不产生任何费用,也不对公司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银行授信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此项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