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4月16日向各位独立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独立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王艳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后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响应了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有利于加强投资者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获得感,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调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审核,我们认为将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肖伟、林琳、王艳艳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