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6 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6 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 年5 月26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会议。
5、现场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 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5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345,704,5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4.5728%(截至股权 登记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14,019,506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5,254,000 股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8,765,506 股,下同)。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8,833,2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918%。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4 人,代表股份6,871,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6810%。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2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10,9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 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45,677,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20%;反对: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弃权: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3,445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1%;反对:22,9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4%;弃权:4,6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66%。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676,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20%;反对: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弃权: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3,345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6%;反对:22,9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4%;弃权:4,7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80%。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6,881,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88%;反对: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8%; 弃权: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1,145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88%;反对:25,9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8%;弃权:3,9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64%。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广西大博商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大博醫療國際投資有 限公司、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其合计所持股份 338,793,652 股不计入该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675,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16%;反对: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1,845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9%;反对:25,5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弃权:3,6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21%。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5,677,3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21%;反对: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883,745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4%;反对:23,6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5%;弃权:3,6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21%。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委派许智明律师、吴上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