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情况紧急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6月1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对江西宇轩担保额度预计1,000万元,增加后公司2023年度对江西宇轩总担保额度预计6,000万元。本次增加担保额度是为满足江西宇轩公司战略发展及实际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江西宇轩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其余股东均提供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