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更正后)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铭普光磁;证券代码:00290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3年5月30日、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不超过4,224,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杨先进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开始实施。
6、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焦彩红女士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不超过1,46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9%)。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焦彩红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7%),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经核查,截止目前,杨先进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文件,并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