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焦彩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股东焦彩红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65,2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9%。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焦彩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焦彩红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焦彩红女士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元/股) | |||||
焦彩红 | 集中竞价 | 2023年5月31日 | 17.64 | 54.00 | 0.26 |
2023年6月1日 | 19.93 | 3.00 | 0.01 | ||
2023年6月9日 | 30.52 | 16.00 | 0.08 | ||
2023年7月13日 | 27.10 | 18.52 | 0.09 | ||
2023年7月14日 | 27.59 | 53.00 | 0.25 | ||
合计 | 144.52 | 0.68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焦彩红 | 合计持有股份 | 5,589,362 | 2.64 | 4,144,162 | 1.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89,362 | 2.64 | 4,144,162 | 1.9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彩红女士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焦彩红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先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焦彩红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