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在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细情况见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安一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一辰”)向湖北黄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堵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额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一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湖北黄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堵城支行
3、债务人:湖北安一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49,886.36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26%。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