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2,000万元-29,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不存在应修正情况。本次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626,06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7.6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405,307.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针对公司自主研发的光通信高速数通硅光800G DR8光模块已经行业通用的示波器检测通过,以及数通光模块ODM/JDM供应的方式,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风险如下:
(1)公司光通信高速数通硅光800G DR8光模块核心原材料芯片,若出现短缺,而公司无法获得足够芯片供应,将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未来的市场需求、市场拓展及竞争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对未来业绩影响程度尚无法准确预测。
(3)在数通光模块行业,若市场对ODM/JDM供应模式接受程度低,公司又未及时调整发展策略,将错失该行业发展机会,对公司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