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7日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2,244,000元减少至152,235,000元,股份总数由152,244,000股减少至152,235,000股。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前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9号公司证券部
3、申报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6月24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易欣、证券事务代表孙勇电话:0731-83209925-8021传真:0731-83209925-8021电子邮箱:yhzqb@yh-cn.com
5、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