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8  宇环数控(00290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3-041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8人,可解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8,500股,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152,244,000股的0.35%。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限售股起始日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承诺期为36个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3年6月17日届满。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30日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规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0年5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6月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2名激励对象授予20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

7、2021年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月27日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9、2021年4月1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

10、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未解除限售的数量为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5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61人;

12、2021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13、2021年6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4,000股;

14、2021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5、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万股。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6、2022年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6万股;

17、2022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8、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万股。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9、2022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20、2022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5月6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7,500股;

21、2022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22、2022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6月24日

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7,500股;

23、2022年7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9万股;

24、2023年4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9万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5、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26、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5月5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7,500股;

27、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0.9万股。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8、2023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三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6月8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3年6月17日届满。

2、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解锁条件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3,600万元。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41.79万元,激励成本为228.48万元,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首次授予中除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不参与此次考核,其余58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皆为
考评结果优良合格不合格
标准系数1.00.8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优良”。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2022年1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2022年7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8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为538,500股,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152,244,000股的0.35%;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职务首次授予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首次授予部分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易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50,00045,0000
杨任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50,00045,0000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56人)1,495,000448,5000
合计1,795,000538,5000

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35,000股,现其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上表“首次授予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扣除4名离职对象获授的240,000股。

4、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易欣、杨任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增加(股)减少(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53,321,26735.02538,50052,782,76734.67
高管锁定股52,773,76734.6652,773,76734.66
股权激励限售股547,5000.36538,5009,0000.01
二、无限售流通股98,922,73364.98538,50099,461,23365.33
三、股份总数152,244,000100.00538,500538,500152,244,000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