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7  宇环数控(002903)公司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世雄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9人,代表股份66,024,7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37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907,3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3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1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34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11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340%。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11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34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020,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29%;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94%;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020,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29%;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94%;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6,020,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29%;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94%;反对4,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佳乐、张熙子

(三)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