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首次公开披露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9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自查期间,共35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3、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同时,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