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颖)

查股网  2024-03-29  宇环数控(002903)公司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文颖)2023年度,本人作为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文颖:出生于1977年,本科学历。现任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高级合伙人,兼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5月9日至今担任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于2023年5月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同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当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股东 大会次数列席次数以现场/ 通讯 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列席次数缺席次数
文颖3330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 会次数出席次数以现场/通讯方 式参加次数委托列席次数缺席次数
文颖7770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我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二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的规范编制进行了审查,以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3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和表决结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期审议内容表决结果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8/18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3/10/27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通过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二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本人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名单进行了审查。

2023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和表决结果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期审议内容表决结果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3/6/19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3/9/27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2、《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通过
3、《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通过

3、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计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2023年6月1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9月27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11月24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收入确认等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过程中,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五)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开展履职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内部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关注,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以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进行审议,本人对公司考核期的业绩达成和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情况重点予以关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与此同时,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人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激励对象名单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关注。

(四)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设立了专注于半导体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本人对公司该项投资的可行性进行了重点关注,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集中技术和人力资源专业开发半导体加工相关设备,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的市场领域,打造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同时注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努力提升董事会的透明度,坚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文颖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