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4-03-30  华阳集团(002906)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魏志华、罗中良、袁文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魏志华、罗中良、袁文峰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