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其中董事张元泽先生、董事孟庆华先生、独立董事冯国灿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各项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5)。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