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森制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于2024年5月1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游洪涛、王瑛、游雪丹、游苑逸(Yuanyi You)、李嘉明、秦少容参加现场会议表决;董事刘小英、梁燕以及独立董事杜守颖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公司董事长游洪涛先生主持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核实,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基于审慎原则,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决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项提案《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