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森制药: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刘小英女士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制药厂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介先生长期从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在相关工作领域拥有丰富的履职经验,并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附件:黄介先生个人简历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黄介先生个人简历黄介,男,1974年8月,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加入华森制药,历任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质监部QC、QA、技术工程师、制药厂副总经理、华森制药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重庆市科技进步三等奖(三次)。2020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制药厂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黄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