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25  德生科技(002908)公司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5号二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虢晓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3,441,8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837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0,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0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3,311,2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806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0,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03%。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430,9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539%;反对1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子宏、郭绮琳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