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3  集泰股份(002909)公司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选举刘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止。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刘金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换届完成之日止。

刘金明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附件:刘金明先生简历刘金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64年3月,1984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至1995年在化工部星火化工厂研究所从事研发工作,任研发组长,车间主任;1995年至2009年在嘉兴银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开发及管理工作,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3年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开发及管理工作,任研发部经理;2013年至2021年在兆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开发及管理工作,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21年9月起至今在公司从事技术开发及管理工作,现任研发中心电子胶研究室主任,专家委员会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金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9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