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3  集泰股份(0029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截至2025年2月1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增持主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19,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0,055,025.7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收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

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发来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邹珍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胡亚飞先生、副总经理杨琦明先生。

2、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3、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下限(万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上限(万元)
1邹榛夫董事长350500
2邹珍凡董事兼总经理250400
3吴珈宜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150200
4胡亚飞副总经理150200
5杨琦明副总经理100200
合计-1,0001,500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8、本次增持并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

丧失该主体特定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10、本次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相关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二、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截至2025年2月1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自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2月11日期间,上述五位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19,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0,055,025.7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次增持前本次增持情况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增持数量(股)增持金额 (元)持股数量(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1邹榛夫董事长8,354,2102.09%655,8003,524,237.849,010,0102.31%
2邹珍凡董事兼 总经理1,372,4800.34%540,5002,501,519.081,912,9800.49%
3吴珈宜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3,5200.01%376,5001,513,251.86400,0200.10%
4胡亚飞副总经理00.00%286,7001,505,127.00286,7000.07%
5杨琦明副总经理00.00%260,1001,010,890.00260,1000.07%
合计9,750,2102.44%2,119,60010,055,025.7811,869,8103.04%

注: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4年10月

21日办理完成部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回购股份8,845,123股,公司总股本从

398,845,123股减少至390,000,000股,故本次增持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

398,845,123股为基数计算,本次增持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390,000,000股为基数

计算;

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邹榛夫先生、邹珍凡先生、吴珈宜女士、胡亚飞先生、杨琦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