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牧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0  庄园牧场(002910)公司公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兰州庄园牧场股

份有限公司

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

约方式收购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之

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华龙证券”)接受收购人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集团”、“收购人”)委托担任其收购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牧场”、“上市公司”)之财务顾问(上述收购行为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持续督导期从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即从2022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7日)。

一、本次交易情况

本次收购系因庄园牧场回购注销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并退市及减少注册资本,导致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庄园牧场股权比例由收购前的29.61%被动增至34.84%,触发要约收购,本次收购不涉及资产交付或过户安排。

二、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甘肃农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甘肃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经查阅公开资料及上市公司相关文件,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发现甘肃农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庄园牧场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

(一)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收购人甘肃农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出

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将继续维护庄园牧场的独立性,保证庄园牧场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1、保证庄园牧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双重任职以及领取薪水情况;保证庄园牧场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庄园牧场章程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庄园牧场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制度、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庄园牧场的资产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产权上明确界定并划清,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保证不会发生干预庄园牧场资产管理以及占用庄园牧场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3、保证庄园牧场提供产品服务、业务运营等环节不依赖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庄园牧场拥有独立于本承诺人的生产经营系统、辅助经营系统和配套设施;保证庄园牧场拥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保证庄园牧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保证庄园牧场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

4、保证庄园牧场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保证庄园牧场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5、保证庄园牧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独立建立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保证该等机构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保证庄园牧场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机构不存在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甘肃农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

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庄园牧场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本公司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本承诺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直接/间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甘肃农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将规范并尽量减少与庄园牧场之间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庄园牧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保证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庄园牧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庄园牧场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庄园牧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庄园牧场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庄园牧场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庄园牧场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非法侵占庄园牧场资金,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庄园牧场违规向本企业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承诺函自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直接/间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后续计划的落实情况

(一)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本次收购后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股份的计划。

如未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3年9月7日,因庄园牧场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34.84%上升为35.20%。

(二)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收购不涉及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对上市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大重组事项。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重组,收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事项,收购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对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事项。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修改,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事项。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事项。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未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其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无其他约定义务,因此收购人不存在未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庄园牧场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未发现其存在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甘肃农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反其承诺及已公告后续计划的情形;甘肃农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要求庄园牧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庄园牧场利益的情形。

六、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事项

经核查,上市公司对持续督导期间影响较大事项进行了及时披露。华龙证券对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向派出机构报告。

(一)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投资事项:

1、投资设立子公司甘肃瑞农同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庄园牧场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设立电子商务子公司议案,投资金额1,000万元。2022年10月11日取得了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如下:

子公司名称甘肃瑞农同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MAC16RE56K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骞予
住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5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蛋零售;服装服饰批发;豆及薯类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新鲜蔬菜批发;鲜蛋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办公设备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日用陶瓷制品销售;谷物销售;水产品批发;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茶具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建筑材料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鞋帽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投资设立子公司甘肃多鲜供应链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庄园牧场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多鲜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资金额1,000万元。2023年1月9日取得了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23年1月11日,庄园牧场进行了公告。

具体如下:

子公司名称甘肃多鲜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2MAC6DX2J3G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进祥
住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 601 号甘肃省商会大厦 B 座 25 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生鲜乳道路运输;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住宿服务;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图文设计制作;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家政服务;摄影扩印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打字复印;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投资设立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庄园牧场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西安东方乳业销售有限公司,由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投资议案,注册资本1,000万元。庄园牧场直接持股比例 90%,通过全资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 10%。

2023年6月14日取得了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如下:

子公司名称西安东方乳业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2MACKTERDIU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伟
住址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新合街 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包装服务;自动售货机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履行了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其交易金额未超出《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符合监管要求。

除以上事项,持续督导期内未发生其他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杨树梁 王惠民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