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之前,已将议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收购佛山福能智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本次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林彬____________________
陈秋雄____________________
廖仲敏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