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16  佛燃能源(002911)公司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15 日(星期三)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 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4 月15 日9:15-15:00。

室。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 号公司16 楼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燃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7 人,代表股份1,093,327,681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84.220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 人, 代表股份1,077,898,6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3.03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15,429,03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885%。通过现场和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134 人,代表股份17,019,6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11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海南众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83,199,03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1%,以下简称“众城投资”)于2022 年12 月26 日出具《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针对《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 承诺函》中特定事项,众城投资承诺放弃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 12 月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中提案1、5、6、7、 8、9 属于众城投资放弃表决权事项。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 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9,959,63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33%;反对108,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弃权60,9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3,158,6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5%;反对108,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弃权60,9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3,158,6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5%;反对108,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弃权60,9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3,158,1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5%;反对108,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弃权61,4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0,15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41%;反对108,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6%;弃权61,4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3%。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9,959,57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33%;反对108,0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弃权60,9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0,59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67%;反对108,07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0%;弃权60,9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4%。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9,959,63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33%;反对108,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60,9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3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6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5,634,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551%;反对4,444,0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0%;弃权49,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25,72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956%;反对4,444,0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114%;弃权49,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7,850,0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744%;反对2,228,7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6%;弃权49,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741,0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118%;反对2,228,7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52%;弃权49,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 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 定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9,970,26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43%;反对108,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弃权50,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61,2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95%;反对108,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6%;弃权50,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18,050,9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5%;反对108,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弃权49,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61,7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24%;反对108,0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6%;弃权49,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0%。

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475,118,896 股)回避了 对本议案的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3,164,80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51%;反对112,5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弃权50,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856,7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30%;反对112,5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1%;弃权50,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8,833,75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890%;反对4,444,0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5%;弃权49,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25,72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956%;反对4,444,07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114%;弃权49,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0%。

(二)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会提交了2025 年度述 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 薪酬情况汇报。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倪艾坦律师、刘家杰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