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中新赛克(002912)公司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25)。

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