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中新赛克(002912)公司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规划需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软件”)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主体,授信额度在已经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授信业务品种不变,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赛克科技及赛克软件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赛克科技及赛克软件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中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一致,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赛克软件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