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软件”)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主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增加赛克软件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成柱 | 肖幼美 | 乐宏伟 |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