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持有公司股份32,63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9507%)的股东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玮投资”)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58,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877%。
近日,公司收到中玮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20日,中玮投资合计减持6,269,300股,超过公司总股份数的1%,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财富广场10幢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0日 | |||
股票简称 | 中欣氟材 | 股票代码 | 002915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626.93 | 1.9116% | ||||||
合 计 | 626.93 | 1.9116%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263.40 | 9.9507% | 2,636.47 | 8.039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63.40 | 9.9507% | 2,636.47 | 8.039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持有公司股份32,63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9507%)的股东中玮投资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58,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877%。目前该减持计划正常实施中,减持数量已过半。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中玮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 | 21.5002 | 1,508,300 | 0.4599% |
大宗交易 | 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0日 | 18.9300 | 4,761,000 | 1.4517% | |
合计 | —— | —— | 19.5483 | 6,269,300 | 1.9116% |
注:占总股本比例均按总股本327,957,575股计算得出,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主要是四舍五入换算结果所致。
中玮投资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上市后该等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名称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玮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32,634,000 | 9.9507% | 26,364,700 | 8.039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634,000 | 9.9507% | 26,364,700 | 8.039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以上变更前后占总股本比例均按总股本327,957,575股计算得出。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主要是四舍五入换算结果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中玮投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中玮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中玮投资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玮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其剩余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中玮投资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玮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