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4)。经事后审核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上述公告存在相关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附件三的授权委托书中: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提案2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更正后:
附件三的授权委托书中: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提案2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 √ |
案》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不便,公司就上述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以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提高工作人员的严谨性,避免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