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10 |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034号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中欣氟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中欣氟材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2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欣氟材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欣氟材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中欣氟材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丽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里全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1393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1,469,835.00股,发行价格每股23.54元,共募集人民币269,999,915.90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在扣除承销保荐费用8,199,998.32元后,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绍兴上虞杭州湾支行账号为1211045029100012122的人民币账户内261,799,917.58元,扣除公司已预付的发行承销费用2,700,000.00元和其他发行费用9,774,971.56元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41,927.05 元(加回主承销商发行与承销费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16,981.03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1,469,835.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238,472,092.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92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17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5,914,956.00股,发行价格每股17.05元,共募集人民币 441,849,999.80 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扣除承销保荐费用6,081,275.00元后,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绍兴上虞杭州湾支行账号为1211045029100031032的人民币账户内291,85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号为85070078801800000732的人民币账户内43,918,724.8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港区支行账号为19517001040011441的人民币账户内100,000,000.0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人民币 441,849,999.80 元,扣除公司不含税的承销、保荐费用5,737,051.89元和不含税的其他发行费用3,005,580.16元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3,107,367.75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25,914,956.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07,192,411.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17号验资报告。
使用情况报告 第2页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截至2023年9月30日,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人民币) |
2019 年12月3日实际到位金额 | 261,799,917.58 |
减:发行费用 | 11,857,990.53 |
减: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的自筹资金 | 249,941,927.05 |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52,471.75 |
减:募集资金账户转出上述利息 | 52,471.7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2)截至2023年9月30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人民币) |
募集资金总额 | 441,849,999.80 |
减:发行费用 | 6,081,275.00 |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 | 435,768,724.80 |
减:置换代垫发行费用 | 2,661,357.05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433,107,367.75 |
减:募集资金置换 | 292,643,372.41 |
减:募集项目资金投入 | 149,648,312.06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900,000,000.00 |
加:理财产品赎回 | 900,000,000.00 |
加: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6,674,099.43 |
加: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2,510,217.29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三)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截至2023年9月30日,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使用情况报告 第3页
(2)截至2023年9月30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港区支行 | 19517001040011441 | 100,000,000.00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 1211045029100031032 | 291,850,000.00 | 0.00 | 已销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 1211045029200010093 | 0.00 | 0.00 | 已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 85070078801800000732 | 43,918,724.80 | 0.00 | 已销户 |
合计 | 435,768,724.80 | 0.00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为保障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有资金28,000.00 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现金对价,含交易订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 第ZF10808 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已支付现金对价(含交易订金)的鉴证报告》,截至 2023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含交易订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8,000.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及置换金额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年9月30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支行 | 1211045029100012122 | 261,799,917.58 | 0.00 | 已销户 |
合计 | 261,799,917.58 | 0.00 |
使用情况报告 第4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支付现金对价(含交易订金)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280,000,000.00 | 249,941,927.05 |
合计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280,000,000.00 | 249,941,927.05 |
(2)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967,1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项目 | 216,517,126.49 |
其中:设备工程款 | 216,517,126.49 | |
2 | 年产5000吨4,4’-二氟二苯酮项目 | 76,126,245.92 |
其中:设备工程款 | 76,126,245.92 | |
合计 | 292,643,372.41 |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2022 年 8 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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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前述协议,本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的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作方 | 产品类型 | 理财产品 名称 | 金额(万元) | 起始日 | 终止日 |
1 | 农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利多多 | 4,000.00 | 2021年9月1日 | 2021年10月8日 |
2 | 农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汇利丰 | 6,000.00 | 2021年9月17日 | 2021年12月17日 |
3 | 农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利多多 | 4,000.00 | 2021年10月15日 | 2022年1月14日 |
4 | 工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年9月14日 | 2022年3月17日 |
5 | 工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年9月23日 | 2022年3月28日 |
6 | 工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2年3月22日 | 2022年6月23日 |
7 | 工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2年3月30日 | 2022年6月30日 |
8 | 工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2年6月29日 | 2022年10月11日 |
9 | 工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2年8月1日 | 2022年9月6日 |
10 | 农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利多多 | 6,000.00 | 2022年1月5日 | 2022年4月5日 |
11 | 农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利多多 | 2,000.00 | 2022年1月17日 | 2022年4月17日 |
12 | 农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利多多 | 6,000.00 | 2022年4月6日 | 2022年10月6日 |
13 | 农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利多多 | 2,000.00 | 2022年4月18日 | 2022年7月18日 |
14 | 浦发银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利多多 | 2,000.00 | 2022年1月19日 | 2022年4月19日 |
15 | 浦发银行上虞支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利多多 | 2,000.00 | 2022年4月22日 | 2022年7月22日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667.41万元。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3。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说明如下: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营运管理的需要,公司营运资金进一步增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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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作出任何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一) 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9年8月30日,公司取得了福建省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36668776340)及福建省清流县商务局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闽明清资备201900027),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现名“福建中欣氟材高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建高宝”,下同)100%股权已全部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
(二) 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数据(注) | 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2022年12月31日) | 购买日数据(2019年8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03,774.09 | 81,555.65 | 39,114.59 |
负债总额 | 50,444.50 | 24,712.23 | 8,096.91 |
净资产 | 53,329.59 | 56,843.41 | 31,017.68 |
注: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通过外延式并购福建高宝,布局氟化工原料氢氟酸、硫酸及萤石资源,依托福建高宝现有的产能优势、区域优势和当地的产业政策优势,实施年产3万吨光伏级氢氟酸项目和氟苯项目,拓展和丰富产品品类。福建高宝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三) 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贡献情况
2019年至今,福建高宝的收入、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9月(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31,174.64 | 51,546.42 | 59,573.50 | 39,066.25 | 53,254.32 |
净利润 | -3,674.26 | 3,822.45 | 8,406.95 | 3,540.04 | 4,369.47 |
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至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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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是否达到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交易对方承诺: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5,000万元,其中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分别不低于8,300万元、8,300万元以及8,400万元。上述承诺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为准。考虑到2020年度客观因素对重组标的实际影响情况,交易双方商定在原协议项下就高宝矿业2020年度净利润所作承诺的承诺期限顺延至2021年履行,即原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期由 2018 年、2019 年及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变更为2018年、2019年及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不变。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承诺单位 | 承诺金额 | 实现金额(注) | 差异额 | 完成率(%) |
2018年度 | 福建高宝 | 8,300.00 | 8,496.77 | 196.77 | 102.37 |
2019年度 | 福建高宝 | 8,300.00 | 4,188.67 | -4,111.33 | 50.47 |
2020年度 | 福建高宝 | 不适用 | 3,474.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度 | 福建高宝 | 8,400.00 | 8,406.95 | 6.95 | 100.08 |
注:实现金额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非前后孰低者为准。
根据上述业绩补偿条款的约定,福建高宝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公司于2019年度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164,699,186.94元,2020年5月,上述业绩承诺的对应补偿已实际履行完毕。2022年度,福建高宝实现净利润3,822.45万元。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4年1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4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8页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994.1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4,994.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24,994.1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19年: | 24,994.1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 项目 | 实际投资 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 | 24,994.19 | 24,994.19 | 24,994.19 | 24,994.19 | 24,994.19 | 24,994.19 | 0.00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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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576.8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4,495.31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4,495.3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2021年: | 3,986.2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2022年: | 34,553.05 | ||||||||
2023年1-9月: | 5,956.06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 差额 | ||
1 | 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 项目 | 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 项目 | 29,185.00 | 29,185.00 | 29,815.33 | 29,185.00 | 29,185.00 | 29,815.33 | 630.33 | 2022年12月31日 | |
2 | 年产5000吨4,4’-二氟二苯酮项目 | 年产5000吨4,4’-二氟二苯酮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10,195.15 | 10,000.00 | 10,000.00 | 10,195.15 | 195.15 | 2023年4月30日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4,125.73 | 4,125.73 | 4,218.69 | 4,125.73 | 4,125.73 | 4,218.69 | 92.96 | 不适用 |
合计
合计 | 43,310.73 | 43,310.73 | 44,229.17 | 43,310.73 | 43,310.73 | 44,229.17 | 918.44 |
注:实际投资金额含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故实际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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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1-9月 | ||||
1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项目 | 5.22% | 未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67.56 | -1,267.56 | 不适用 |
3 | 年产5000吨4,4’-二氟二苯酮项目 | 0.12% | 未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7.42 | -67.42 | 不适用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上述项目实现效益计算过程为对应产品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及相应费用的税后利润金额。注2: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注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氟精细化学品系列扩建项目”与“年产5000吨4,4’-二氟二苯酮项目”于2023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试生产,目前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尚未完全达产,故无法与预计效益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