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股网  2026-02-27  中欣氟材(002915)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中欣氟材 股票代码:002915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ongxin Fluoride Materials Co.,Ltd.(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路5号)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厦22层)

二零二六年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9,804,955股

2、发行价格:人民币18.97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5,999,996.35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78,956,600.14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9,804,955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6年3月3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自2026年3月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释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0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1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5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6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7

九、备查文件 ...... 27

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中欣氟材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告书、本上市公告书

上市公告书、本上市公告书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中德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中德证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股

A股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

报告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9月

报告期各期末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9月30日

《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承销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

《承销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申购报价单》

《申购报价单》《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发行方案》

《发行方案》《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缴款通知书》

《缴款通知书》《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董事会

董事会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元、万元、亿元

元、万元、亿元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名称: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Zhongxin Fluoride Materials Co., Ltd.
法定代表人徐建国
股票代码002915.SZ
股票简称中欣氟材
注册资本325,468,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8月29日
上市日期2017年12月5日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5号
邮政编码312369
电话号码0575-82738093
传真号码0575-82737556
公司网址http://www.zxchemgroup.com
电子信箱ysl@zxchemgroup.co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就措施作出承诺的议案》《关于聘任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专项核查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审核程序

2026年1月1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8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2026年1月15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5年12月19日(T-3日)至2025年12月24日(T日)申购报价前,向符合条件的261名特定对象发送了《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具体包括截至2025年12月10日收盘后符合规定的公司前20大股东中的11家股东(已剔除关联方9家)、27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21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公司以及其他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询价前已表达认购意向的192家投资者。

(2)申购报价及配售情况

在律师的见证下,2025年12月24日(T日)上午9:00-12:00,主承销商共收到28名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机构投资者汕头和盛昌投资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要求填写报价单且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供,故判定为无效申购,其余27名投资者按要求提供申购文件并缴纳申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均为有效申购。

全部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有效是否缴纳保证金
1石琼22.00550.00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9550.00不适用
19.392,280.00
18.494,650.00
3关云泽20.001,100.00
4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19.89760.00
5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87550.00不适用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812,820.00不适用
19.375,280.00
7楼小妹19.801,280.00
8李欣19.601,100.00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有效是否缴纳保证金
9郭静洁19.561,100.00
10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53840.00
19.071,130.00
11董卫国19.31600.00
18.411,500.00
18.132,000.00
12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9.25550.00
13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9.171,000.00
14石萍萍19.001,000.00
15钱琪18.972,200.00
16朱国兴18.801,100.00
18.60550.00
17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8.78550.00不适用
18潘旭超18.592,200.00
19梁小嫚18.591,100.00
20潘国林18.59610.00
21杨东力18.59550.00
22徐茂松18.581,260.00
23湖南诚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泽二十四节气惊蛰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45550.00
24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铜爵二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41550.00
18.03700.00
25曹国路18.201,820.00
26卢春霖18.18550.00
27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8.08560.00
18.01580.00

(3)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发行方案》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97元/股,发行股数9,804,955股,募集资金总额185,999,996.35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15名投资者获得配售,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83,34252,799,997.746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01,89722,799,986.096
3楼小妹674,74912,799,988.536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95,67711,299,992.696
5关云泽579,86210,999,982.146
6李欣579,86210,999,982.146
7郭静洁579,86210,999,982.146
8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27,1489,999,997.566
9石萍萍527,1489,999,997.566
10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400,6327,599,989.046
11董卫国316,2885,999,983.366
12石琼289,9315,499,991.076
1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9,9315,499,991.076
14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89,9315,499,991.076
15钱琪168,6953,200,144.156

合计

合计9,804,955185,999,996.35-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配售等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

亦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全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9,804,955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12月2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18.01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97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4.27%。

(六)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5,999,996.3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043,396.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8,956,600.14元,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楼小妹、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云泽、李欣、郭静洁、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石萍萍、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董卫国、石琼、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钱琪。2026年2月12日,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名国成验字(2026)第0503号),确认截至2026年2月12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185,999,996.35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陆元叁角伍分)。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账户。2026年2月12日,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中名国成验字(2026)第0504号),确认截至2026年2月12日止,发行人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9,804,9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8.97元,募集资金总额185,999,996.35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7,043,396.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8,956,600.14元,其中:计入股本9,804,955元,计入资本公积169,151,645.14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

公司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575902841710006年产2,000吨BPEF、500吨BPF及1,000吨9-芴酮产品建设项目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

公司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57430188000019204补充流动资金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规则》《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和中德证券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九)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根据公司收到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6年2月13日受理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9,804,955股,新增股份将于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十)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关于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价格为18.97元/股,发行股数9,804,955股,募集资金总额185,999,996.35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83,34252,799,997.74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01,89722,799,986.09
3楼小妹674,74912,799,988.53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95,67711,299,992.69
5关云泽579,86210,999,982.14
6李欣579,86210,999,982.14
7郭静洁579,86210,999,982.14
8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27,1489,999,997.56
9石萍萍527,1489,999,997.56
10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400,6327,599,989.04
11董卫国316,2885,999,983.36
12石琼289,9315,499,991.07
1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9,9315,499,991.07
14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89,9315,499,991.07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5钱琪168,6953,200,144.15

合计

合计9,804,955185,999,996.35

本次发行对象为15名,未超过《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承销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以上获配的15家投资者及所管理的产品均非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2,783,342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1,201,897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楼小妹

姓名楼小妹

住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330724********1321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674,749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唐泳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595,677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关云泽

姓名关云泽

住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身份证号码110101********1018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579,862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6、李欣

姓名李欣

住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110101********2049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579,862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郭静洁

姓名郭静洁

住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110101********3027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579,862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获配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G座132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01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刘允虎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35489901J
获配股数(股)527,148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石萍萍

姓名石萍萍

住所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330624********040X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527,148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泰民福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2号楼1003室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许东辉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理客户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MA3CD1YY1P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400,632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董卫国

姓名董卫国

住所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320113********4897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316,288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石琼

姓名石琼

住所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330624********0020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289,931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毅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BGTXB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289,931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基本信息及认购对象获配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201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80528329K
获配股数(股)289,931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5、钱琪

姓名钱琪

住所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人民西路******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330624********0010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股)168,695

限售期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已通过深交所的审核及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注册的批复,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规定及本次发行方案的要求;

(四)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需就本次发行办理股份登记、新增股份上市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26年2月1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319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证券代码:00291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3月3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自2026年3月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2月1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限售股份数量
1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97%64,993,393-
2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03%19,623,586-
3陈寅镐境内自然人5.01%16,302,10012,225,825
4高宝矿业有限公司境外法人5.00%16,273,390-
5王超境内自然人3.98%12,967,5009,725,625
6徐建国境内自然人3.09%10,046,4007,534,800
7曹国路境内自然人1.63%5,303,246-
8王大为境内自然人1.05%3,414,600-
9俞伟樑境内自然人0.84%2,730,0002,047,500
1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79%2,587,070-
合计47.39%154,241,28531,533,750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限售股份数量
1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39%64,993,393-
2绍兴中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5.85%19,623,586-
3陈寅镐境内自然人4.86%16,302,10012,225,825
4高宝矿业有限公司境外法人4.85%16,273,390-
5王超境内自然人3.87%12,967,5009,725,625
6徐建国境内自然人3.00%10,046,4007,534,800
7曹国路境内自然人1.58%5,303,246-
8王大为境内自然人1.02%3,414,600-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境内国有法人0.83%2,783,3422,783,342
10俞伟樑境内自然人0.81%2,730,0002,047,500

合计

合计46.06%154,437,55734,317,092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9,804,95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徐建国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元/股)本次发行后(元/股)
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0.02-0.570.02-0.55
每股净资产4.013.994.434.41

注1: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73号和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6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375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115,021.5497,791.60103,735.81117,770.23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228,622.69221,520.68215,379.82182,963.19

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343,644.23319,312.28319,115.64300,733.42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145,953.75124,900.2899,102.0277,150.32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42,770.4640,835.3447,792.9427,999.16

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88,724.21165,735.62146,894.96105,149.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0,659.53129,877.21148,409.29173,374.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154,920.02153,576.66172,220.67195,583.9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营业总收入115,883.70140,447.84134,352.81160,239.90

营业总成本

营业总成本115,478.14149,882.59134,274.49138,781.28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439.55-21,654.41-17,780.4622,336.75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387.59-21,776.11-17,953.5122,273.31

净利润

净利润1,343.36-18,664.57-17,216.4118,751.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2.32-18,552.63-18,817.9018,490.3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3.18-7,476.57-19,914.136,890.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4.40-16,499.49-28,860.31-8,839.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47.0120,324.3520,188.5115,105.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406.68-3,650.78-28,525.0914,026.2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258.9917,852.3021,503.0950,028.17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

流动比率(倍)0.790.781.051.53

速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0.490.460.621.0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4.30%51.56%48.05%36.23%

资产负债率(合并)

资产负债率(合并)54.92%51.90%46.03%34.9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5.854.984.637.38

存货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3.603.533.274.4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0.03-0.23-0.610.2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53-0.11-0.870.4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4.04%3.07%2.17%2.50%

注:上述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2025年1-9月为年化数据;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2025年1-9月为年化数据;

(6)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7)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股本;

(8)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股本。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00,733.42万元、319,115.64万元、319,312.28万元和343,644.23万元,公司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39.16%、32.51%、30.63%和33.47%,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60.84%、67.49%、69.37%和66.53%,公司资产主要由非流动资产构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为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5,149.48万元、146,894.96万元、165,735.62万元和188,724.21万元,公司负债规模逐年增加。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73.37%、67.46%、75.36%和77.34%,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26.63%、

32.54%、24.64%和22.66%。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为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4.96%、46.03%、51.90%和

54.92%,流动比率分别为1.53、1.05、0.78和0.79,速动比率分别为1.04、0.62、

0.46和0.49。报告期内,因公司生产原料采购价格上升以及新建项目资金支出需求增大,短期借款以及应付账款金额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保荐代表人:马明宽、宋宛嵘

项目协办人:万高峰

其他项目组成员:来晋超、邢亚雄、孙我知、崔烨、薛慧、何文杰、周楚涵、曾元松(已离职)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大厦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65847700

(二)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负责人:刘继

经办律师:孟令奇、杜丽平、唐雪珊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联系电话:010-65890699传真:010-65176800

(三)审计机构: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郑鲁光经办注册会计师:孟鹏、李继军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18号办一910单元联系电话:010-53396156传真:010-53396156

(四)验资机构: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郑鲁光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继军、高宝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18号办一910单元联系电话:010-53396156传真:010-53396156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保荐人签署了保荐协议,中德证券指定马明宽、宋宛嵘担任中欣氟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马明宽先生,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 员),主要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定向增发项目、深圳 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定向增发项目、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项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项目、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宋宛嵘女士,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 员),主要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定向增发项目、成 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定向增发项目、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定向增 发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 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德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