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2023年度业绩预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追溯调整前 | 追溯调整后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25,000万元–35,000万元 | 亏损:38,136.44万元 | 亏损:38,070.06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165.67% -191.9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23,085万元–33,085万元 | 亏损:42,091.71万元 | 亏损:42,025.33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154.93% - 178.73%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60元/股–0.84元/股 | 亏损:0.92元/股 | 亏损:0.92元/股 |
营业收入 | 590,000万元–610,000万元 | 622,858.43万元 | 622,858.43万元 |
注: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
1、公司经销业务收入增长,战略工程业务收入下降,使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因加强风险管控,房地产客户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行各项降本增效、控制费用措施,产品毛利率提高,期间费用同比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