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诚精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进展暨比例达到1%的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进展暨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出售回购股份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即2026 年9 月24 日至2027 年3 月23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 份不超过2,979,4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0%);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9 月2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 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出售回购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 予以披露;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 年2 月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19 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 个 月内,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售。
截至2024 年5 月19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858,9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7124%,最高成交价 为12.9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4 元/股,成交均价为12.00 元/股,合计支付
的总金额为58,286,18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 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 年5 月2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9 月30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 1,185,1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48,970,127 股的0.80%,最高成交价为21.1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20.00 元/股,成交均价为20.78 元/股,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 24,628,67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10 月8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 1,489,7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48,970,127 股的1.00%,最高成交价为21.1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9.01 元/股,成交均价为20.45 元/股,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 30,469,62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前期已披露的出售计划,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 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