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30  伊戈尔(002922)公司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王毅刚先生的辞职报告,王毅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王毅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毅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毅刚先生辞任职工代表监事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低于法定要求,因此王毅刚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监事会的结构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公司于2023年05月2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补选刘德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止。

公司及监事会对王毅刚先生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刘德松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1年毕业于湖北省黄石市财贸学校财政金融专业,在制造业拥有超过40年的财务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湖北省黄石市第三橡胶厂财务科长,三九企业集团湖北分公司总会计师,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加入本公司,曾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报告部总监。截至目前,刘德松先生持有公司56,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