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6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伊戈尔”)、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能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伊戈爾企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Eaglerise Development HK CompanyLimited)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相互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公司预计为顺德伊戈尔提供1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禅银最保字第232903-1号】,公司为顺德伊戈尔与中信佛山分行办理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8,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顺德伊戈尔累计担保金额为99,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1,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顺德伊戈尔累计担保金额为107,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3,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顺德伊戈尔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肖俊承
3、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0日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0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11,155.57 | 123,723.89 |
负债总额 | 61,652.52 | 70,371.03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净资产 | 49,503.05 | 53,352.86 |
资产负债率 | 55.47% | 56.88%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1-9月 |
营业收入 | 144,298.18 | 116,009.49 |
利润总额 | 4,306.75 | 4,049.22 |
净利润 | 4,609.41 | 3,849.81 |
注:上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09月30日/2023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顺德伊戈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股权结构及关系:公司持有顺德伊戈尔100%股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三)债务人: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六)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签署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2,500万元,该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9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