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3-14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6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能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能启”)、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伊戈爾企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Eaglerise Development HK Company Limited)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相互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公司预计为安徽能启提供3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淮南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40630000ZGDB2023N007),公司为安徽能启与建行淮南分行办理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3亿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安徽能启提供担保,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能启累计担保金额为3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能启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能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韩燕
3、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3年02月02日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和谐大道32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0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1,949.62 |
负债总额 | 2,002.14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净资产 | 9,947.47 |
资产负债率 | 16.75% |
项目 | 2023年前三季度 |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52.53 |
净利润 | -52.53 |
注:安徽能启设立于2023年02月02日,2023年09月30日/2023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安徽能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股权结构及关系:公司持有安徽能启100%股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二)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行(乙方)
(三)债务人:安徽能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 (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六)保证期间:1、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签署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25亿元,该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8.0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