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16  伊戈尔(002922)公司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4号文),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9,671,636股,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担任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因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浙商证券仍需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展保荐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公司于近日与国泰君安签署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保荐承销协议》,并与浙商证券签署了原保荐协议的终止协议,浙商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国泰君安已指派于广忠、何尔璇(简历见附件)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对浙商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于广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从业人员,注册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领域工作经验。曾负责或者参与了正业科技(300410)、英维克(002837)、伊戈尔(002922)、万兴科技(300624)等IPO项目,英维克(002837)并购重组业务,伊戈尔(002922)、泰晶科技(60373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何尔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从业人员,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山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主持或参与了安必平(688393)、康辰药业(603590)、立方制药(003020)、魅视科技(001229)、正业科技(300410)、英维克(002837)、百奥泰(688177)、康盛生物、华科泰、趣炫网络、中康资讯等企业的尽职调查、改制辅导、发行上市工作,高新兴(300098)2015年及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康辰药业(603590)资产收购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的规划和实施,金山环材(836202)、隆赋药业(870859)改制挂牌工作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