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8  伊戈尔(002922)公司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14.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114.4万元及总 股本减少114.4万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 注册资本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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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2、申报地点: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君华大道212号

3、联系部门: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96-8992922

5、电子邮箱:zqfwb@eaglerise.com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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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