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3-29  润都股份(002923)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与客观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候选人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总经理:刘杰先生,副总经理:由春燕女士、石深华先生、蔡强先生、陈威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杰先生为总经理,聘任由春燕女士、石深华先生、蔡强先生、陈威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石深华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财务负责人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之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石深华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及聘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苏军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认为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禁止任职之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资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苏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关于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珠海华韵海纳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名称为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独立董事:TANWEN、王波、叶建木

2023年0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