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都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TANWEN)

查股网  2025-04-29  润都股份(002923)公司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TANWEN)本人TANWEN,作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4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等方面,独立、负责、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TANWEN:1956年出生,美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博士、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副研究员。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院长。曾获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学者奖;美国心脏学会及哈佛大学研究学者奖;第四届中国侨界贡献奖;国务院侨办百名杰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奖等。近年来以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SCI论文百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和市级科研项目20余项。广东省侨办华人华侨创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副会长。2019年5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3次现场出席,1次视频出席,并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2次现场出席,1次视频出席。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会议1次,对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事项投了赞成票。

本人对公司的2024年战略目标持续保持关注,并对经营目标的制定是否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以及是否与公司的实际发展战略相符进行了深入论证。同时对公司的2024年的经营计划进行了详尽审议,认为这些计划与公司的实际发展战略相契合,是必要且可行的。在此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在审议过程中,本人对审计机构的资质、经验和独立性进行了详细考察,确保其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经过审慎考虑,本人对《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投了赞成票,认为该议案的通过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本人也督促公司管理层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4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及会计师事务所展开了积极的交流

与合作,就定期报告和财务相关议题进行了详尽的沟通,以保障审计过程的客观性和结果的公正性。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4年,本人恪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职责。对于须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细致审阅了相关资料,并运用个人专业知识,作出了独立且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的过程中,确保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的不当影响,致力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

在2024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不仅参与了公司的各类会议,还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和财务状况。本人现场走访了荆门子公司和武汉研究院,并出席了第89届全国药品交易会。通过实地考察、电话、电子邮件以及微信等多种沟通方式,我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了紧密联系,确保能够实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务的最新动态,并对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保持警觉。此外,我积极投身于监管机构和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以不断刷新我的专业知识。通过这些努力,我不断加深了对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运作的认识,并加强了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与支持。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积极而有效的支持与配合。他们定期向我们通报公司的运营状况,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确保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此外,公司还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包括指定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业人员,以协助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人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且勤勉地履行职责。本人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公司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过程,就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以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在此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且客观地行使了表

决权,审慎地作出决策,以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恪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时编制并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确保了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的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充分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流程均符合法律规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与详实性得到了保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04日举行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在会上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董事会就该议题进行审议之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拟聘任的审计机构进行了详尽的审查。在审议过程中,独立董事亦明确发表了意见,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资质,且在上市公司审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了相应的职业素养。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期待其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审计支持。此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过程充分体现了公司董事会的审慎和独立,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充分保护。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0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与公司现行薪酬制度相符。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在2024年度,本人始终秉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提出了认真负责的意见。同时,本人对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考察,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实现了规范运作。公司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了健全的内控机制。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对于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本人目前没有其他建议。

本人的联系方式:uscnwt@163.com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TANWEN2025年0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