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6-29  泰永长征(002927)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永长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3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5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14.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9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10,549,038.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2月13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09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

理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分别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开设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与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总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37,033.6318,016.102020年6月30日
2、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5,012.805,012.802020年3月31日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26.008,026.002019年6月30日
合计50,072.4331,054.90-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38,765,029.9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034)。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项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中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150万元用于收购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19-018)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缩减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2019-063)等相关公告。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7,866.107,866.102020年6月30日
2、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5,012.805,012.802020年3月31日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26.008,026.002020年6月30日
4、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10,150.0010,150.002019年4月25日
合计31,054.9031,054.90-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延期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7,866.107,866.102021年12月31日
2、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5,012.805,012.802021年6月30日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26.008,026.002021年12月31日
4、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10,150.0010,150.002019年4月25日
合计31,054.9031,054.9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0-029)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7,866.107,866.102023年6月30日
2、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5,012.805,012.802021年6月30日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26.008,026.002023年6月30日
4、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10,150.0010,150.002019年4月25日
合计31,054.9031,054.90-

(3)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延期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总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7,866.107,866.102024年6月30日
2、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5,012.805,012.802021年6月30日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026.008,026.002024年6月30日
4、收购重庆源通65%股权10,150.0010,150.002019年4月25日
合计31,054.9031,054.90-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

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等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办理完毕“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账号:755916424610909)的销户手续,同时,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签署的关于“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6、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总额为8,635.76万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40.2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并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下同),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5916424610102的募集资金专户内;“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为8,494.41万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603.13万元,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高新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5916424610605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四、本次结项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结项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拟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635.7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40.2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并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下同);“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494.4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603.13万元。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环节,合理降低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基本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资金共计643.3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并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22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0.50%;“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03.13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7.67%;上述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643.35万元,占项目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4.05%。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达到募集资金净额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规范运作》的要求,本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2、监事会

2024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系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效益的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蒋 迪 原烽洲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