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新后)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4-010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新后)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概况
为进一步聚焦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航空”)国内、国际航空客货运输的主营业务,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公司于2024年0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教育”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华夏云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云翼”),转让价格为60,442.60万元。
衢州云翼华夏航空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云翼”)持有华夏云翼79.20%的出资额,衢州云翼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胡晓军先生持有华夏控股99%的出资额,因此胡晓军先生实际控制华夏云翼。同时,胡晓军先生为华夏航空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故华夏云翼为华夏航空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总额为60,442.6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02月07日,独立董事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0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晓军先生、徐为女士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融达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瑞成环境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夏通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华夏云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800MA2DK7M43Q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2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张广伟 |
成立日期 | 2020年12月14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1幢9层916-2室(自主申报) |
主要办公地点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芹江东路288号1幢9层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文艺创作;露营地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健身休闲活动;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气设备修理;停车场服务;打字复印;摄影扩印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通用航空服务;飞行签派员培训;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飞行训练;商业非运输、私用大型航空器运营人、航空器代管人运行业务;民用航空器维修(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股东情况 | 衢州云翼直接持有华夏云翼79.20%的股权,华夏控股持有华夏云翼0.80%的股权,衢州市信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华夏云翼20.00%的股权。 |
2、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情况
(1)历史沿革
华夏云翼由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衢州华夏航空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5,000.00万元,于2020年12月14日经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50.00 | 1.00% |
2 | 衢州华夏航空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50.00 | 99.00%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2021年3月29日,华夏云翼原股东衢州华夏航空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华夏云翼99%股权转让给衢州云翼华夏航空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50.00 | 1.00% |
2 | 衢州云翼华夏航空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50.00 | 99.00%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2022年10月20日,华夏云翼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增至2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200.00 | 1.00% |
2 | 衢州云翼华夏航空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00.00 | 99.00% |
合计 | 20,000.00 | 100.00% |
2023年11月13日,华夏云翼注册资本由20,000.00万元增至25,000.00万元,本次增资后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华夏航空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200.00 | 0.80% |
2 | 衢州云翼华夏航空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00.00 | 79.20% |
3 | 衢州市信安置业有限公司 | 5,000 | 20.00% |
合计 | 25,000.00 | 100.00% |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华夏云翼主要从事通用航空服务、飞行训练,同时开展航空科普、航空消费等业务。
3、主要财务数据
华夏云翼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8,302.67万元、净利润为1,270.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58,219.22万元,总资产为78,173.9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
衢州云翼持有华夏云翼79.20%的出资额,衢州云翼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夏控股,胡晓军先生持有华夏控股99%的出资额,因此胡晓军先生实际控制华夏云翼。同时,胡晓军先生为华夏航空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华夏云翼为华夏航空的关联法人。
5、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华夏云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23277961781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33,26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胡波 |
成立日期 | 2015年01月21日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学达路99号1幢、2幢、3幢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飞行签派员培训,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飞行训练,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汽车租赁,食品销售,生活美容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餐饮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洗染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保障组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代理,露营地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销售,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打字复印,摄影扩印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航空商务服 |
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航空运营支持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航空运输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体育保障组织,体育用品设备出租,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医用口罩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保安培训,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情况 |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2、标的公司权属状态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华夏教育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夏教育股权。
华夏教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09月30日 (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4,240.79 | 63,396.44 | 59,353.78 |
负债总额 | 21,382.21 | 17,863.82 | 12,554.40 |
净资产 | 42,858.58 | 45,532.62 | 46,799.37 |
资产负债率 | 33.28% | 28.18% | 21.15% |
项目 | 2022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01-09月 (经审计) | 2023年度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0,916.14 | 9,597.90 | 13,474.88 |
利润总额 | 3,202.06 | 3,179.67 | 4,630.14 |
净利润 | 2,712.09 | 2,674.04 | 3,940.79 |
4、标的公司其它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公司不存在其他的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其他该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也不会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标的公司或其他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公司出售标的公司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为了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第三方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146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09月30日,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结论如下:
Ⅰ、评估方法的选取及依据
(一)评估方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是从企业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评估师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
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由于企业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根据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的盈利水平,并且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由于被评估单位属非上市公司,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与被评估企业相差较大,且评估基准日附近中国同一行业的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较少,所以相关可靠的可比交易案例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很难取得,无法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故本次评估不适用市场法。经分析,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Ⅱ、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其合理性
(一)资产基础法的关键参数及其合理性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范围为华夏教育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账面价值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K10447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报告的审定值基础上进行的。
华夏教育的核心资产主要是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土地和其他无形资产,具体评估方法及相关参数表述如下:
1、房屋建(构)筑物
对房屋、构筑物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房屋建筑物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工程造价(不含增值税)+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资金成本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根据各地执行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取费文件,分别计算土建工程费用和各安装工程费用,并计算出建筑安装工程总
造价。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单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根据行业标准和地方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确定前期及其他费用。根据基准日贷款利率和该类别建筑物的正常建设工期,确定资金成本,最后计算出重置全价。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1)对于价值大、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勘察成新率和年限成新率综合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其中: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对主要建筑物逐项查阅各类建筑物的竣工资料,了解其历年来的维修、管理情况,并经现场勘察后,分别对建筑物的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进行打分,填写成新率的现场勘察表,测算勘察成新率。
2)对于单价价值小、结构相对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年限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正后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
成新率=(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100%。
2、机器设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和收集资料的情况,对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本次评估,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包括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对于零星购置的小型设备,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格+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对于运杂费和安装费包含在设备费中的一些设备,则直接用不含税购置价作为重置价值。
1)设备购置价
对于国产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贸易公司询价、参照《机电产
品报价手册》,以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
对于进口设备购置价,评估人员核对进口设备的采购合同,了解进口设备账面购置价格包含的内容,向设备生产厂家或设备代理商询价确定进口设备的CIF价(到岸价)。本次评估,对于核心设备,采用向设备生产厂家或设备代理商询价确定进口设备的CIF价(到岸价),按如下计算公式计算进口设备的购置价格。
设备购置价格(不含税)=CIF价(到岸价)×基准日外汇中间价+关税+消费税
2)运杂费
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考虑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及外形尺寸等因素,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3)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对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4)基础费用
根据设备的特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费率计取。对于大型固定设备,单独计算设备基础费。
5)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计算,计算基础为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及安装调试费之和。
6)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项目的合理建设工期,按评估基准日适用的贷款利率,资金成本按建设期内均匀性投入计取。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其他费用)×贷款利率×建设工期×1/2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勘察成新率×0.6+理论成新率×0.4
1)勘察成新率
勘察成新率的确定主要以企业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查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
定勘察成新率。2)理论成新率理论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或尚可使用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定。理论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对于已使用年限超过经济寿命年限的设备,使用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对于价值量低、结构轻巧、简单、使用情况正常的设备,主要根据使用时间,结合维修保养情况,以使用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3、土地使用权
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评估对象设定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可以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收益还原法和成本逼近法等方法评估。
由于委估宗地处于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所以选择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因为收益还原法适用于有现实收益或潜在收益的土地或不动产评估,评估对象所在区域没有类似物业出租,通过分析比较无法确定客观的租金水平,因此不采用收益还原法评估。
因为市场比较法主要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例的地区。待估宗地所在区域近三年鲜有类似交易案例,所以不适合选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因为剩余法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土地评估。允许运用于以下情形:(1)待开发房地产或待拆迁改造后再开发房地产的土地评估;(2)仅将土地开发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评估;(3)现有房地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待估宗地地上有建筑物,宗地所在区域没有类似物业的销售,通过比较不可以确定宗地地上建筑物的售价,所以不选择剩余法评估。
因为委估宗地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故不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故本次评估仅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影响评估结论的主要参数包括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用途修正系数、基准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和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土地还原率。以上参数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
知》(渝规资规范〔2023〕5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确定。
4、其他无形资产
对常规软件系统的重新购置情况进行市场询价,按照重置价值确认评估值;对核心进口软件,经向代理商咨询后确认评估值。
上述评估方法及相关参数是评估师根据评估准则,结合标的公司资产特点、行业标准和现场勘查基础上确定的,具备合理性要求。
(二)收益法的关键参数及其合理性
1、收益法评估价值分析原理、计算模型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是从企业整体出发,以企业的获利能力为核心,通过分析、判断和预测企业未来收益,考虑企业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后,选取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求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 = V - D公式一
V = P +
C
+
C
+
’E
公式二
式中:
E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V :企业整体价值;D :付息债务评估价值;P :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C
: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C
: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E
:(未在现金流中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P按如下公式求取:
????
??
??
nnnt
tt
rgrRrRP
???
?
????????
公式三
上式前半部分为明确预测期价值,后半部分为永续期价值(终值)
公式三中:
tR
:明确预测期的第t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t:明确预测期期数1 , 2 , 3 ,··· ,n;r:折现率;
1n?R
: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g :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评估g = 0;n:
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2、收益法折现率的计算模型及关键参数
(1)折现率模型
折现率应该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由于评估报告选用的是企业现金流折现模型,预期收益口径为企业现金流,故相应的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
EDDtKEDEKWACC
de
????????1
式中: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E:权益的市场价值;D:债务的市场价值;Ke:权益资本成本;Kd:债务资本成本;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中,权益资本成本Ke按照国际惯常作法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cfeRMRPRK?????
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Rf:无风险收益率;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MRP:市场风险溢价成本;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2)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1)无风险报酬率2020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以下简称“专家指引”)。2021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对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和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测算折现率涉及的无风险利率、市场风险溢价、贝塔系数、资本结构、特定风险报酬率等参数提出了规范性具体要求,其中监管指引对市场风险溢价的要求为:
一是如果被评估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在中国境内,应当优先选择利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计算;二是计算时应当综合考虑样本的市场代表性、与被评估企业的相关性,以及与无风险利率的匹配性,合理确定样本数据的指数类型、时间跨度、数据频率、平均方法等;三是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市场风险溢价的计算方法、样本选取标准、数据来源等。
因此,本次评估中无风险利率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CCDC)提供的距离评估基准日剩余期限为10年期的全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表示,数据来源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网(http://www.cas.org.cn/),评估报告以2.68%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贝塔系数βL的确定
①计算公式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
UL
EDt???????11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Beta;βU:无财务杠杆的Beta;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D/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②被评估单位无财务杠杠β
U的确定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WIND资讯系统查询了8家沪深A股可比上市公司的βL值(近5年),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
资本结构换算成βU值。在计算资本结构时D、E按市场价值确定。将计算出来的βU取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U值,具体数据见下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贝塔系数 | 年末所得税率(%) | 债权比例 | 股权价值比例 | 无杠杆贝塔系数 |
000099.SZ | 中信海直 | 0.6550 | 25 | 2.49% | 97.51% | 0.6426 |
002928.SZ | 华夏航空 | 1.0537 | 15 | 42.70% | 57.30% | 0.6451 |
600029.SH | 南方航空 | 0.9080 | 25 | 51.72% | 48.28% | 0.5035 |
600115.SH | 中国东航 | 0.9093 | 25 | 56.93% | 43.07% | 0.4566 |
600221.SH | 海航控股 | 0.4719 | 15 | 48.99% | 51.01% | 0.2598 |
601021.SH | 春秋航空 | 1.0268 | 25 | 28.06% | 71.94% | 0.7944 |
601111.SH | 中国国航 | 1.0899 | 25 | 52.54% | 47.46% | 0.5955 |
603885.SH | 吉祥航空 | 1.1004 | 25 | 34.31% | 65.69% | 0.7907 |
算术平均 | / | / | / | 39.72% | 60.28% | 0.5860 |
数据来源:Wind资讯
③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D/E的确定
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65.89%作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D/E。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15%。
④β
L计算结果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2023年-2030年的βL计算如下:
????
UL
EDt???????11
=[1+(1-15%)×65.89%]×0.5860=0.91422031年及以后年度由于不再享受税收优惠,应采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代入βL计算如下:
????
UL
EDt???????11
=[1+(1-25%)×65.89%]×0.5860=0.8756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本次评估中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采用中国证券市场指数测算市场风险溢价,市场风险溢价用公式表示为:
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中国无风险利率
其中,中国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以沪深300指数月数据为基础,时间跨度从指数发布之日(2002年1月)起至评估基准日止,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行情数据库,采用算术平均方法进行测算;无风险利率以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代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网(http://www.cas.org.cn/)。
以2023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经测算中国市场风险溢价为7.12%。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指的是企业相对于同行业企业的特定风险,影响因素主要有:①企业所处经营阶段;②历史经营状况;③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④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⑤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⑥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⑦企业经营规模;⑧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⑨财务风险;⑩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华夏教育近年经营情况较为稳定,管理较为规范,主要客户为关联方,整体经营风险较小。但其主要外部客户-四川航空预计2025年将在重庆建成川航重庆分公司现场运行维修基地,项目包含一台模拟机,若此项目建成,四川航空对模拟机的外部需求可能减少,导致华夏教育模拟机训练量可能减少,未来经营面临一定波动风险。此外,本次选择的可比上市公司所属行业为航空运输业,从业务板块来说,与华夏教育有较强相关性也有一定差异,而华夏教育公司规模与上市公司规模也存在较大差异。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将本次评估中的个别风险报酬率确定为1.5%。
5)折现率计算结果
①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成本。2023年-2030年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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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0.9142×7.12%+1.5%=10.69%2031年及以后年度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cfeRMRPRK?????
=2.68%+0.8756×7.12%+1.5%=10.41%
②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按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实际的长期借款利率4.105%作为债务成本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2023年-2030年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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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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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2031年及以后年度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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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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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6)永续期的折现率确定永续期折现率的计算与明确预测期相同。按以下公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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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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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eRMRP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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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过程中,D/ E、E/(D+ E)、D/(D+ E)均按可比上市公司平均资本结构确定。
将相关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得出永续期折现率r为7.50%。
3、收益法预期各年度收益及现金流量的合理性
据预测估算,在预测期内华夏教育企业净现金流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3年 10-12月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2031年 | 永续期 |
营业收入 | 3,808.99 | 14,075.14 | 14,094.12 | 14,113.22 | 14,132.43 | 14,151.75 | 14,151.75 | 14,151.75 | 14,151.75 | 14,151.75 |
营业成本 | 1,902.05 | 7,727.32 | 7,789.33 | 7,867.10 | 7,947.18 | 8,029.65 | 7,934.48 | 7,708.64 | 7,708.64 | 7,826.29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36.77 | 328.52 | 359.92 | 360.27 | 360.39 | 360.28 | 340.85 | 360.51 | 360.28 | 336.69 |
销售费用 | 91.78 | 213.99 | 218.40 | 222.93 | 227.60 | 232.41 | 232.41 | 232.41 | 232.41 | 232.41 |
管理费用 | 250.22 | 796.50 | 804.93 | 814.86 | 825.09 | 835.62 | 814.84 | 765.54 | 765.54 | 791.55 |
财务费用 | 89.19 | 195.40 | 143.68 | - | - | - | - | - | - | - |
营业利润 | 1,438.98 | 4,813.42 | 4,777.87 | 4,848.05 | 4,772.16 | 4,693.79 | 4,829.17 | 5,084.65 | 5,084.88 | 4,964.81 |
营业外收入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润总额 | 1,438.98 | 4,813.42 | 4,777.87 | 4,848.05 | 4,772.16 | 4,693.79 | 4,829.17 | 5,084.65 | 5,084.88 | 4,964.81 |
项目名称 | 2023年 10-12月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2031年 | 永续期 |
所得税费用 | 215.85 | 722.01 | 716.68 | 727.21 | 715.82 | 704.07 | 724.38 | 762.70 | 1,271.22 | 1,241.20 |
净利润 | 1,223.13 | 4,091.41 | 4,061.19 | 4,120.84 | 4,056.34 | 3,989.72 | 4,104.79 | 4,321.95 | 3,813.66 | 3,723.61 |
加:折旧&摊销 | 579.09 | 2,277.05 | 2,262.32 | 2,262.32 | 2,262.32 | 2,262.32 | 2,146.37 | 1,871.23 | 1,871.23 | 2,014.89 |
加:利息费用* (1-T) | 75.82 | 166.09 | 122.12 | - | - | - | - | - | - | - |
减:营运资金的变化 | 2,279.60 | 199.59 | 6.82 | 18.46 | 24.56 | 25.29 | 14.14 | 1.32 | -118.14 | - |
减:资本性支出 | - | 751.55 | 14.76 | - | - | 14.76 | 1,853.69 | - | 14.76 | 1,696.08 |
企业自由现金流 | -401.56 | 5,583.41 | 6,424.05 | 6,364.70 | 6,294.10 | 6,211.99 | 4,383.33 | 6,191.87 | 5,788.27 | 4,042.42 |
华夏教育为国内民航特业人员资质训练综合性训练机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飞行模拟机训练、客舱训练、安保培训、维修培训等。本次评估结合华夏教育近年现有业务板块经营情况,业务发展规划、目前的业务拓展情况,以及行业的市场发展趋势,对企业现有业务板块及未来新业务板块及收益进行了预测。综上分析,标的公司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预测具有合理性。Ⅲ、评估前后相关指标的对比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前后相关指标-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对比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华夏教育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3,396.44万元,评估价值为72,593.45万元,增值额为9,197.01万元,增值率为14.5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863.82万元,评估价值为17,863.82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5,532.62万元,评估价值为54,729.63万元,增值额为9,197.01万元,增值率为20.20%。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10,314.26 | 10,233.35 | -80.91 | -0.78 |
非流动资产 | 53,082.18 | 62,360.10 | 9,277.92 | 17.48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固定资产 | 45,318.61 | 48,764.84 | 3,446.23 | 7.60 |
在建工程 | 108.21 | 108.21 | - | - |
无形资产 | 6,912.51 | 13,375.87 | 6,463.36 | 93.50 |
土地使用权 | 3,917.70 | 7,847.78 | 3,930.08 | 100.32 |
其他 | 742.85 | 111.18 | -631.67 | -85.03 |
资产总计 | 63,396.44 | 72,593.45 | 9,197.01 | 14.51 |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负债 | 11,353.82 | 11,353.82 | - | - |
非流动负债 | 6,510.00 | 6,510.00 | - | - |
负债总计 | 17,863.82 | 17,863.82 |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45,532.62 | 54,729.63 | 9,197.01 | 20.20 |
标的公司主要资产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1、房屋构筑物增值原因:
房屋构筑物评估总体增值原因为人工费及部分材料价格上涨。其中构筑物增值原因为:(1)室外绿化及道路的账面价值体现在房屋建筑物(飞行培训楼、公寓楼及客舱乘务楼);(2)足球场的账面价值包含在长期待摊费用中。
2、土地评估增值原因:
委估土地属于重庆市两江新区,于2017年取得,取得成本较低,随着该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国家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至评估时点取得成本增加,致使评估增值。
3、机器设备增值原因:
核心设备为飞行训练用模拟机,国内无替代产品,经询价该类设备价格上涨(包括汇率增长因素)导致评估增值。
4、其他无形资产增值原因:
其他无形资产主要是A320模拟机数据包增值所致,经询价该类数据包行业内为增值趋势。
(二)收益法评估前后相关指标-主要指标历史情况与预测数据对比
经收益法评估,华夏教育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0,442.60万元,较账面净资产45,532.62万元增值14,909.98万元,增值率32.75%。
主要指标历史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1-9月 |
营业收入 | 897.92 | 8,761.43 | 11,336.88 | 11,173.29 | 10,916.14 | 9,597.90 |
营业成本 | 1,495.91 | 2,756.61 | 4,610.82 | 6,600.19 | 5,750.73 | 5,055.76 |
净利润 | -1,627.74 | 4,299.04 | 3,754.31 | 2,264.90 | 2,712.09 | 2,674.04 |
华夏教育目前主要从事飞行模拟机训练、客舱训练、安保培训、维修培训,后续还将开展真火实训工作。
行业内模拟机日利用小时的平均水平为16-18小时,2023年华夏教育的
CRJ900系列模拟机训练时长接近极限时长,A320系列模拟机训练时长略低于CRJ900系列模拟机。因此,预测期CRJ900模拟机训练时长维持2023年水平,A320模拟机训练时长在预测期稳定小幅增长,至稳定期达到行业稍好水平——17小时/天。预测期模拟机培训单价按2020-2023年平均单价确认。飞行训练收入中含部分无法按机型分类的收入,如ACPC等理论与上机培训结合的收入,由于历史期分布不均衡,本次按历史期平均数作为预测期其他飞行训练收入。
华夏教育基地近期无扩张计划,公司后续基本维持目前的规模,故客舱训练、安保培训的培训人次按历史期平均人次确定,预测期培训单价按2020-2023年平均单价计。由于近年维修人员执照训练的机构激增,且许多高等院校毕业生“带照”毕业,维修培训行业竞争激烈、需求减少,2023年维修培训人次整体下降,且后续将基本保持现有训练人次,单价基本保持2023年水平。
真火实训项目于2023年11月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营(2023年6-10月有少量试运营收入)。其主要面向西南地区消防员、机组人员等开展真实火灾模拟训练,本次评估根据企业市场调查情况、真火实训盈利预测说明等资料,确定预测期各年训练人数,并了解到真火实训单价较为稳定,短期内无调价计划,故在此基础上对真火实训收入进行预测。
除训练收入外,华夏教育还辅有培训配套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租赁收入主要为场地租赁收入、设备租赁收入,其中,自2021年起华夏云翼与华夏教育开展A320模拟机、ARJ21客舱水上训练相关的合作,在2022年该项收入逐步稳定,故预测期租赁收入按2022年租赁收入水平进行预测;对于培训配套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因其主要受培训收入的影响,本次评估参照企业历史期各项业务收入占训练业务收入的比例,按照销售收入百分比法进行测算。
未来年度的营业收入预测结果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0-12月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2029年 | 2030年 | 2031年 | 永续期 |
营业收入 | 3,808.99 | 14,075.14 | 14,094.12 | 14,113.22 | 14,132.43 | 14,151.75 | 14,151.75 | 14,151.75 | 14,151.75 | 14,151.75 |
收入增长率 | - | 4.98% | 0.13% | 0.14% | 0.14% | 0.14% | 0.00% | 0.00% | 0.00% | 0.00% |
营业成本 | 1,902.05 | 7,727.32 | 7,789.33 | 7,867.10 | 7,947.18 | 8,029.65 | 7,934.48 | 7,708.64 | 7,708.64 | 7,826.29 |
净利润 | 1,223.13 | 4,091.41 | 4,061.19 | 4,120.84 | 4,056.34 | 3,989.72 | 4,104.79 | 4,321.95 | 3,813.66 | 3,723.61 |
综上,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
以会计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如客户资源、销售网络、潜在项目、企业资质、人力资源等,这些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且被评估单位经营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强盈利能力,收入呈平稳并小幅增长趋势,故收益法评估增值。Ⅳ、不同评估方法结论的差异及说明
(一)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华夏教育总资产账面价值为63,396.44万元,评估价值为72,593.45万元,增值额为9,197.01万元,增值率为14.51%;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863.82万元,评估价值为17,863.82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5,532.62万元,评估价值为54,729.63万元,增值额为9,197.01万元,增值率为20.20%。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10,314.26 | 10,233.35 | -80.91 | -0.78 |
非流动资产 | 53,082.18 | 62,360.10 | 9,277.92 | 17.48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固定资产 | 45,318.61 | 48,764.84 | 3,446.23 | 7.60 |
在建工程 | 108.21 | 108.21 | - | - |
无形资产 | 6,912.51 | 13,375.87 | 6,463.36 | 93.50 |
土地使用权 | 3,917.70 | 7,847.78 | 3,930.08 | 100.32 |
其他 | 742.85 | 111.18 | -631.67 | -85.03 |
资产总计 | 63,396.44 | 72,593.45 | 9,197.01 | 14.51 |
流动负债 | 11,353.82 | 11,353.82 | - | - |
非流动负债 | 6,510.00 | 6,510.00 | - | - |
负债总计 | 17,863.82 | 17,863.82 |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45,532.62 | 54,729.63 | 9,197.01 | 20.20 |
注: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2、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华夏教育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0,442.60万元,较账面净资产45,532.62万元增值14,909.98万元,增值率32.75%。
(二)不同评估方法结论的差异及说明
本次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评估结果为人民币60,442.60万元,运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评估结果为人民币54,729.63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5,712.97万元,相差10.44%,两种方法测算的结果存在差异的原因大致如下: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对资产的投入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购建成本),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在两种不同核算途径下产生不一致结果应属正常。
Ⅴ、最终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对标的公司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确定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专利、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销售网络、潜在项目、企业资质、人力资源、雄厚的产品研发能力等,而这些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就本项目而言,被评估企业的各类培训资质、飞行训练中心合格证、教员飞行经验等,均会对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华夏教育专注于民航特业人员资质训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强盈利能力,收益法结果从华夏教育的未来获利角度考虑,反映了华夏教育拥有的运营能力、客户资源、企业资质等无形资产在内的综合盈利能力。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为华夏教育股
权转让,本次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比较合理。
本次交易以标的公司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60,442.60万元为参考基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为60,442.60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股权出让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股权受让方):华夏云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就上述股权转让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股权转让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前由甲方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股权转让后由乙方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2.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的同时,其拥有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附属于股权的其它权益将一并转让。
3.本协议签署时,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交各自的股东(大)会对本协议签署的审批文件。
(二)转让交割
1.甲乙双方均同意以《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天兴评报字[2023]第1463号)的评估基准日确定股权交易基准日,即股权交易基准日定为2023年9月30日。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以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的日期为准。自股权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为本协议的过渡期。
2.甲乙双方均同意以《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止)》(编号:信会师报字[2023]第ZK10447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3]第1463号)为基础,经协商确认本次标的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04,426,000.00元(大写:陆亿零肆佰肆拾贰万陆仟元整)。
3.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1)第一期转让款: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共计人民币308,257,260.00元(大写:叁亿零捌佰贰拾伍万柒仟贰佰陆拾元整)。甲方在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后,须完成下列事项:
①甲方将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乙方并在标的公司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变更登记完成回执书日期为变更完成日。
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完成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权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签署的合同原件、财务账目、会计资料、印章、营业执照、税务等登记证照或其他乙方认为应交接的文件。
(2)第二期转让款:乙方在甲方完成3(1)条所列全部事项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孰晚)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共计人民币296,168,740.00元(大写:贰亿玖仟陆佰壹拾陆万捌仟柒佰肆拾元整)。
4.本次股权转让在办理审批机关审批、产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手续所产生的登记、交割费用以及因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均由双方各自按照法律规定或相关政府机关、产权交易机构的规定承担。
5.双方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审批、产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签署有关决议,填写并签署有关表格、文件或给予其他形式的配合和协助。
6.甲乙双方确认:过渡期损益全部由甲方承担和享有。乙方在甲方完成3(1)条所列全部事项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孰晚)将过渡期损益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确保合法持有本协议约定转让的股权并有权依据本协议将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甲方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乙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
3.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及时、全面地提供与股权转让相关资料、文件以办理有关报批、备案和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款。
3.乙方确保已获得所必要的授权、权力或权利签署本协议以及安排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交易。乙方确保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
4.乙方已知悉并完全了解标的公司目前(以本合同签订日为准)注册资本及实缴情况。
(五)协议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1)双方未获得有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2)本协议签署后至有关报批、备案和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规定条款的行为,致使本次股权转让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需进行赔偿。
(七)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本协议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以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壹份,另四份为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所用,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双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双方同意本协议替代所有原先双方的口头承诺而成为一份完整反映双方共识的协议。本协议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必须经双方作成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六、涉及出售资产及关联交易的其它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土地租赁等问题,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各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公司与华夏云翼、华夏教育各自独立经营,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严格分开,不存在相互依赖的情况。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3年03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即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华夏云翼(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含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63,144.27万元。
八、公司与标的公司已签订正在履行的合同
本次出售华夏教育后,华夏教育将成为公司关联法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华夏教育已签订且正在履行的合同主要如下:
合同主体 | 合同内容 | 合同期限 | 合同金额 |
华夏航空与华夏教育 | AOC应急备份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华夏教育为华夏航空提供AOC应急备份服务 | 2022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05日 | 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
CRJ900NG模拟机设备租赁协议:华夏航空向华夏教育出租一架CRJ900NG模拟机 | 2024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13,140,000.00元(不含税) | |
商标授权使用合同 | 自2019年8月27日至华夏航空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 | / | |
CRM项目合作协议:就华夏航空向中国民用航空重庆安全监督管理局提交合CRM训练的合格审定,华夏教育予以协助,双方就此开展合作 | 2023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 | / | |
航务训练服务协议:华夏教育为华夏航空提供航务训练服务 | 2023年08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 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 |
维修培训服务:华夏教育按照华夏航空培训大纲提供维修人员培训服务 | 2023年12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 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 |
飞行训练服务协议:华夏教育按照华夏航空培训大纲提供飞行员培训服务 | 2023年12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 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 |
飞行学员ACPC训练服务协议:华夏教育按照华夏航空培训大纲提供飞行学员提供ACPC培训服务 | 2023年12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 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 |
培训协议:华夏航空委托华夏教育执行其他涉及CRJ700/900/A320等项目的培训。 | 2022年03月01日至2026年02月28日 | 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
安保训练服务协议:华夏教育按照华夏航空培训大纲提供安保人员培训服务 | 2023年12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 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 |
客舱训练服务:华夏教育按照华夏航空培训大纲提供乘务培训服务 | 2023年10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 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 |
教员支持协议:华夏航空向华夏教育提供教员支持服务 | 2024年02月01日至2027年01月31日 | 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 |
安全管理协议 | 2023年12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 / | |
华夏教育与华夏云集 | 场地租赁协议 | 2023年08月25日-2025年08月24日 | 按照300元/台/月收取费用 |
九、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必要性
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出售华夏教育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聚焦主营业务,提升公司资产周转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本次交易价格以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为定价基础,交易作价合理公允。本次交易对方华夏云翼具有良好的信用资质,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转让款回收风险较小。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华夏教育的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未来关联方对公司形成潜在损害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最终数据为准。
十、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02月0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仇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华夏教育100%股权出售给华夏云翼,转让价格为60,442.6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行为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而发生,本次交易价格是公司与华夏云翼按照华夏教育经审计评估后的价格协商确定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交易双方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审计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7、《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