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0-17  华夏航空(002928)公司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降至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德永盛”)持股数量由63,920,000股减少为63,912,000股,持股比例由5.00062%减少至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7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成德永盛计划自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39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0%)。

公司于近日收到成德永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4年10月16日,成德永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3%。本次权益变动前,成德永盛持有公司63,9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62%;本次权益变动后,成德永盛持有的股份减少至63,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80,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芷洋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社区布心路3008号水贝珠宝总部大厦B座2510
成立时间2023-03-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PURX1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经营期限2023-03-07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文德奋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芷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成德永盛99%的股权,周芷洋持有成德永盛1%的股权;周芷洋为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成德永盛集中竞价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7.36-7.478,0000.00063%

注:上表占总股本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五位小数,下同。

2、本次权益变动前,成德永盛持有公司的股份为63,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62%);本次权益变动后,成德永盛持有公司的股份减少至63,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成德永盛减持公司股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成德永盛持有公司股份63,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成德永盛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成德永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成德永盛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成德永盛在后续减持股份过程中,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成德永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