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查股网  2024-10-17  华夏航空(0029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4-05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夏航空股票代码:002928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社区布心路3008号水贝珠宝总部大厦B座2510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社区布心路3008号水贝珠宝总部大厦B座251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披露日期:二零二四年十月

声 明

1、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3、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航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夏航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 本次股份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德永盛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夏航空、上市公司、公司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以下。
本报告书《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出现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80,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芷洋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社区布心路3008号水贝珠宝总部大厦B座2510
成立时间2023-03-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PURX1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经营期限2023-03-07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文德奋启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芷洋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成德永盛99%的股权,周芷洋持有成德永盛1%的股权;周芷洋为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职务
周芷洋中国中国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华夏航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2024年0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信息披露义务人成德永盛拟于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392,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0%)。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成德永盛已减持了8,0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作为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的股东义务。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华夏航空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其他安排,如有相应计划,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因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成德永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3%。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63,9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6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63,91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成德永盛集中竞价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7.36-7.478,0000.00063%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成德永盛无限售流通股63,920,0005.0006263,912,0004.9999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成德永盛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63,912,00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夏航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权益变动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华夏航空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相关备查文件备置于华夏航空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联系部门: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7153222-89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周芷洋

2024年10月1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贵州省
股票简称华夏航空股票代码0029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3,920,000股 持股比例:5.0006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3,912,000股 持股比例:4.99999% 变动比例:0.0006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2024年10月15日至16日,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3%)。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除本次权益变动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华夏航空股票的行为。

(本页无正文,为《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周芷洋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