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监事会决议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人现场出席(邢宗熙先生、柳成兴先生),1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罗彤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宗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