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2日通过巨潮资讯网
及公司网站公示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