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103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针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9月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合计135人(含131名激励对象、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3名激励对象兼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在本次核查期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黄韵涛、甘毅、刘彦、李小力于2023年3月卖出公司股票。在前述人员的减持行为发生前,公司均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前述人员的减持行为均系因个人资金需求,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根据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因行权条件成就后行权或基于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行权及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行权或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
经公司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况,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