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3  宏川智慧(002930)公司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后,监事会认为:截至授权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10月11日为授权日,授予191名激励对象合计578.0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10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10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

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10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10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