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39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集团”)于2024年4月26日向公司提交书面形式文件提议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补充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宏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4,144,000股,占公司2024年4月25日总股本的31.36%,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15:30开始,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 |
提案1至提案5均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等;提案6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提案6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3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晓华/王开田/郭磊明)。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5月1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邮政编码:523000电话:0769-88002930传真:0769-88661939联系人:王明怡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
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4年5月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24年5月10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须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传回公司;
2、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